一、名额分配及参评人员条件说明
一等助学金的名额分配首先对建档立卡、城乡特困供养、低保家庭、孤儿、家庭困难、残疾学生进行优先分配,再将剩余名额按照专业团队学生数进行再分配,有三科(含三科)以上不及格或违纪或平时表现较差、不服从管理、受过学校警告处分以上及公安机关处理,经过系学生党支部研究可以降低评定等级或不予评比。
二、量化项目
考核量化项目主要包括综合测评、考试成绩、贫困证明、学生民意、教师意见、技能大赛加分五个部分,具体办法如下:
1.量化方案
(1)方案一
积分=综合测评(30%)+学习成绩(20%)+贫困证明(30%)+学生民意(15%)+辅导员意见(5%)+大赛加分(1-20分)
(2)方案二
积分=贫困证明(60%)+学生民意(25%)+辅导员意见(15%)
(3)方案三
积分=综合测评(40%)+学习成绩(20%)+贫困证明(40%)+大赛加分(1-20分)
2.量化说明
(1)综合测评:取前1个学年2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计算;
(2)学习成绩:取前1个学年2个学期的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值计算;
(3)贫困证明:根据贫困证明的类型和级别,按百分制进行赋值,详见下表:
(4)学生民意:按(参评学生所得票数/总票数)×100;
(5)辅导员意见:根据对学生家庭情况的了解和学生的日常表现,先对参评学生进行排名,然后根据学生排名再分别进行等差赋给100-20的分值; 所赋分值需每名学生拉开差距分再进行配比。公式为(n-1)乘以x=80;n为参评学生人数;x为差距分。
(6)大赛加分:对参加专业技能大赛并取得名次的同学,根据参赛的等级和所获得的奖项,给予1- 20分的一次性加分,具体分值参见下表:
等级
奖项
教育部
行指委
国家级
一等奖
20分
10分
二等奖
16分
8分
三等奖
12分
6分
优秀奖
4分
省级
2分
1分
3.实施办法
(1)大二学生按“方案一”进行量化。
(2)大一学生按“方案二”进行量化。
(3)大三学生按“方案三”进行量化。
注: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兼报助学金
三、评选办法
1.根据考核量化的积分进行排名,按各等次助学金的数额,依据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分配。
2.考核时间为上一年度综合测评和成绩
四、评选流程
1.公布条件与本人申请:公布助学金评审条件、评审原则和要求,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。
2.成立评审小组:各班选举产生 “评审小组”,评审小组由3-5名不参评学生组成,全程参与评审过程。
3.资格审查:由评审小组按评审条件要求对提示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具体具备参评资格学生。
3.班级民意测评:参评学生在班级进行个人申请说明,进行全班投票,统计并量化打分。全程进行录像或录音,进行存档。
4.核算量化积分:“评审小组”,对参评学生按量化方案进行积分核算并排名,然后按班级分配名额依据排名进行等次匹配。
5.确认评定结果:“评审小组”签字确认评定结果,学生填写登录表,上报分院“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”,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联系人,进行公示。各班上报所有原始材料,进行存档。
6.上报公示:上报学院,进行全校公示。
7.意见反馈及举报人
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:薛永三 电话:0453-6402408 邮箱:53454936@qq.com
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:张文光 电话:0453-6402592 邮箱:326858972@qq.com
本说明的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,其它未尽事宜由分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后确定。
信息工程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
二0二一年十一月一日
上一条:关于取消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三项社会考试的公告 下一条:转发: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通知